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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是集中各类法治资源对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阵地,是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的重要平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引》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目标任务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需求,从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建设条件、建设内容、建设效果及保障措施等方面为各地建设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提供指引。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着眼发展全局、创新思路方式、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的具体方案,分级分类推动实施,及时评估建设效果,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农业农村部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总结宣传推广一批作用发挥明显、群众满意认可的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并在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申报时优先予以推荐。
(二)突出农民主体。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主动对接农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开展贴近生产生活实际的精准法律服务。杜绝增加农民群众负担,确保法治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农民群众。
(三)紧扣三农实践。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将涉农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农业农村系统普法规划落实及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等重点工作作为基地建设主要内容,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整合资源优势。积极发挥基地组织协调功能,整合各类法治宣传教育资源,促进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具备法治普及功能的单位机构参与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队伍作用,加大农村法律服务供给力度。
(五)注重因地制宜。允许东、中、西部地区在场所条件、设施设备、工作机制等方面开展差异化探索,以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方便农民群众就近学法为原则,合理设计基地布局和功能。禁止违法违规向农民群众收取费用或向农民群众筹资筹劳。坚持久久为功、循序推进,反对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
(二)具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设施设备。设置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橱窗、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配备多媒体设施、广播终端等设备,满足向公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条件。有条件的基地可以设置自助服务终端、“互联网+”智能展示平台、智能法律机器人等设备,满足农村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
(三)具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载体。能够充分运用典故、格言、警句、漫画、故事等多种形式,图文、视频、实物、模型、互动体验等多种手段,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观念,弘扬法治文化。能够通过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例引领法治风尚的积极作用。能够在传承和谐共生乡土文化中挖掘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并促进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四)具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专兼职工作队伍。配备兼职法治宣传教育讲师,定期到基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活动。有条件的基地可以配备专职法治宣传教育人员,鼓励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网格员等人员中遴选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宣传员。
(五)结合实际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基地管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制定并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基地所在的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有推动基地建设、加强督促指导的相关工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基地积极对接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具备法治普及功能的单位机构,开展联合共建。
(六)鼓励探索线上和智能化基地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托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建设现代化、信息化、专业化的网上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鼓励运用高科技手段建设互动式、体验式的智能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在“12·4”国家宪法日、全国“宪法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宪法进农村”、“乡村振兴、法治先行”等主题活动。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发展、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推动法治乡村建设等重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进村入户活动,示范推广农业农村普法新模式,培养农村实用型法律人才。
(三)与基层依法治理有机融合。主动参与农村基层纠纷调处,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权、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积极参与村规民约的制定完善,使村规民约体现法治精神、严守法律规则。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普法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发挥作用。
(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农耕文化、民俗文化融合发展,深入挖掘村规民约、乡风民俗中蕴含的优秀法治观念,组织编写、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农耕农趣农味、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围绕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问题,采用快板、相声、小品、戏剧等多种形式,讲述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学法用法故事。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巡演乡村行、以案释法和学法用法故事宣讲、法律知识竞赛、法治书画展览、播放法治微电影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是集中各类法治资源对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阵地,是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的重要平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引》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目标任务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需求,从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建设条件、建设内容、建设效果及保障措施等方面为各地建设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提供指引。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着眼发展全局、创新思路方式、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的具体方案,分级分类推动实施,及时评估建设效果,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农业农村部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总结宣传推广一批作用发挥明显、群众满意认可的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并在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申报时优先予以推荐。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3年9月26日
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引
一、指导思想
二、建设原则
(二)突出农民主体。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主动对接农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开展贴近生产生活实际的精准法律服务。杜绝增加农民群众负担,确保法治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农民群众。
(三)紧扣三农实践。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将涉农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农业农村系统普法规划落实及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等重点工作作为基地建设主要内容,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整合资源优势。积极发挥基地组织协调功能,整合各类法治宣传教育资源,促进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具备法治普及功能的单位机构参与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队伍作用,加大农村法律服务供给力度。
(五)注重因地制宜。允许东、中、西部地区在场所条件、设施设备、工作机制等方面开展差异化探索,以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方便农民群众就近学法为原则,合理设计基地布局和功能。禁止违法违规向农民群众收取费用或向农民群众筹资筹劳。坚持久久为功、循序推进,反对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
三、建设条件
(二)具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设施设备。设置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橱窗、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配备多媒体设施、广播终端等设备,满足向公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条件。有条件的基地可以设置自助服务终端、“互联网+”智能展示平台、智能法律机器人等设备,满足农村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
(三)具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载体。能够充分运用典故、格言、警句、漫画、故事等多种形式,图文、视频、实物、模型、互动体验等多种手段,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观念,弘扬法治文化。能够通过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例引领法治风尚的积极作用。能够在传承和谐共生乡土文化中挖掘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并促进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四)具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专兼职工作队伍。配备兼职法治宣传教育讲师,定期到基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活动。有条件的基地可以配备专职法治宣传教育人员,鼓励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网格员等人员中遴选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宣传员。
(五)结合实际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基地管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制定并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基地所在的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有推动基地建设、加强督促指导的相关工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基地积极对接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具备法治普及功能的单位机构,开展联合共建。
(六)鼓励探索线上和智能化基地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托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建设现代化、信息化、专业化的网上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鼓励运用高科技手段建设互动式、体验式的智能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四、建设内容
(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在“12·4”国家宪法日、全国“宪法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宪法进农村”、“乡村振兴、法治先行”等主题活动。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发展、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推动法治乡村建设等重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进村入户活动,示范推广农业农村普法新模式,培养农村实用型法律人才。
(三)与基层依法治理有机融合。主动参与农村基层纠纷调处,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权、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积极参与村规民约的制定完善,使村规民约体现法治精神、严守法律规则。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普法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发挥作用。
(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农耕文化、民俗文化融合发展,深入挖掘村规民约、乡风民俗中蕴含的优秀法治观念,组织编写、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农耕农趣农味、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围绕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问题,采用快板、相声、小品、戏剧等多种形式,讲述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学法用法故事。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巡演乡村行、以案释法和学法用法故事宣讲、法律知识竞赛、法治书画展览、播放法治微电影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五、建设效果
(一)法治环境优化
(二)辐射范围广泛
(三)典型经验丰富
(四)满意程度提升
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