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会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路19号4号楼1701 邮编:100043
电话:010-68669733
传真:010-68658322
邮箱:info@cefic.org.cn
近期,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45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对全国人大代表有关着力培养本土人才,实现乡村人才振兴的建议作了回应。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广泛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等开展系统化培训,提升农民技术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素养,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24日上午10时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中国三农发布记者现场提问:前些年随着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我们也看到农业生产方式正在向绿色发展转变,请问目前农业绿色发展如何?下一步将如何深入推进?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兴旺表示:在这个季节我们到农村去走一走,就会感觉到绿色的力量和魅力。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也是农业的本色。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
(来源:农民日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24日上午10时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韩俊出席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 刚刚闭幕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深化改革作出了系统部署,农村改革是重要内容。那么,下一步改革的重点有哪些?将如何推进? 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韩俊表示:农业农村改革在全会的《决定》中占的分量是很重的,《决定》中专门有一章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日前,《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政策总体框架基本保持稳定,导向更加精准、重点更加突出、程序更加便捷、监管更加严格,《意见》绘制了今后3年农机补贴政策的路线图,必将引领农机化工作向更高质量迈进。下面一起来梳理一下其中重点。1. 补贴产品重点突出本次公布的《实施意见》中,全国补贴的机具种类范围为25个大类55个小类155个品目
日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该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集体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农村的重要实现形式。但不少地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着组织机构不健全、运行机制不完善、监督和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以致没能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健全相应的法律制度,为促
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该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有什么亮点?今日带您了解↓↓↓ 亮点一:规范成员确认等成员身份权益保护问题  
近期,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该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具体有什么主要内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共八章,依次为总则、成员、组织登记、组织机构、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扶持措施、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附则,共六十七条。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组织原则、职能职责、特别法人地位、监管部门等。二是吸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
近日,《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印发实施。《意见》提出,要大力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农机研产推用全链协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在支持重点方面,《意见》提出要突出高性能播种机、智能
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基础性工程。新质生产力不仅蕴含在特定的高新技术行业内,而且广泛包含于通过新技术创造新的物质生产过程与新的社会生产关系的过程之中。因此,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离不开新质生产力的全面赋能。 将新质生产力嵌入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全过程。坚实稳固的农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