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more>

分会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路19号4号楼1701 邮编:100043

电话:010-68666811\68669733

传真:010-68658322

邮箱:info@cefic.org.cn

通知公告

农业农村部关于二硫氰基甲烷产品认定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05-15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恳请明确“二硫氰基甲烷”化学物质是否属于农药管理范畴的函》(闽农种植函〔2024〕5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二硫氰基甲烷是一种有机硫氰化合物,具有杀菌活性。我部曾批准含二硫氰基甲烷产品农药临时登记,用于防治水稻恶苗病、干尖线虫病以及大麦条纹病。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二硫氰基甲烷用于预防、控制农业病虫害时,属于农药范畴,应按照农药管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