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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 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发布时间:2024-05-27
激活龙头企业的创新驱动力,促进乡村产业提档升级
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过程中,乡村产业发展也步入快车道,一批“土特产”走出乡野进入城乡市场,各地农文旅融合也在加速推进。但从实际效果看,农产品品牌影响力相对较弱是当前一些乡村产业面临的突出问题,部分产业仍然存在产业链不完整、供应链上下游联结不紧密等短板。现阶段,只有聚焦乡村产业提档升级才能将乡村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提升农产品发展的规模和品牌效应,而龙头企业的创新驱动力是拓展乡村产业发展空间的有力抓手。技术先进、实力雄厚是龙头企业的优势,在促进乡村产业提档升级过程中可以因地制宜地针对不同乡村的本土特色,加强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聚焦关键品种、关键技术、关键设备,推动乡村产业品种培优和品质提升,减少同质化竞争。龙头企业将加工企业车间建在主产区,既可以解决初级农产品供给和农产品深加工及服务滞后的结构性矛盾,也可以实现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环节增值,将市场需求与市场信息迅速向上游种植端与下游品牌营销端传导,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强化龙头企业的整合引领力,构建高质高效的乡村产业体系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基础。高质高效的乡村产业体系需要集农产品生产、农业产业链延伸、农业生产性服务等发展为一体,才能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单体农业向多元农业、一产种植向二三产延伸的转型升级。目前部分乡村产业往往面临发展动力欠缺、人才技术匮乏、产业主体之间分工合作不明确等问题,要应对这些问题,就需要强化龙头企业的整合能力与产业链引领能力。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往往是相应行业的“链主”企业,其可以通过整合行业资源,制定行业标准,打造具有区域特色、适应新型消费的乡村产业集群与产业化联合体,引领乡村产业从田间到餐桌的协同机制。此外,“链主”企业还能通过建立稳定高效的供应链与产业集群,发挥产业融合的乘数效应,为产业新业态注入更多活力。
放大龙头企业的联农带动力,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打造满足市场发展需求的多元化主体参与格局,各主体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在“风险共担”的基础上实现利益合理分配和“利益共享”,是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确保乡村产业将更多收益留给农民的有效机制。龙头企业通过产销订单、土地托管、资产入股等方式,带领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体系,在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中,契约式、分红式、股权式利益联结机制不仅可以让农民实现直接增收,更有效带动了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当地政府应引导鼓励区域型龙头企业与脱贫地区广泛开展对接合作,激发其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中国乡村振兴》杂志2024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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