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more>

分会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路19号4号楼1701 邮编:100043

电话:010-68666811\68669733

传真:010-68658322

邮箱:info@cefic.org.cn

政策法规

农村建房有什么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4-07-09

      第一,不得未批先建,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大家得拿到《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才能动工,哪怕是老房子翻建,也得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而且,多地出台了规范性文件,有的地方规定如果建房超过三层,还有的地方规定是两层。也就是说,只要建楼房,就不能随便找个草台班子,而要由有建筑从业资质的工程队来建设,这是为了确保安全。


      第二,不得超面积建房。农村建房得“一户一宅”,审批给你的地多大,咱房子就盖多大。有的人想着超点面积,将来补缴罚款就合法化了,但是随着政策执行的严格,超过部分有可能会被拆除!

      第三,别擅自改变用途。宅基地是用来解决村民住房的,不要擅自改用途,比如建厂房等,那是不行的!所以,农民朋友们建房这事得悠着点儿,守法建房,住得安心,生活也舒心!

(来源:农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