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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答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有关建议
发布时间:2024-08-15日前,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729号建议的答复摘要,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有关建议作了回应。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农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成长为家庭农场,支持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联合组建农民合作社,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组建联合社形成规模优势。截至2024年3月底,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近400万个,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219.7万家,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1.5万家,有50.2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了商标或通过了农产品质量认证,为乡村产业发展注入活力。
以下为答复摘要原文。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化建设步伐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商务部、供销合作总社,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引领
一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农村部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农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成长为家庭农场,支持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联合组建农民合作社,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组建联合社形成规模优势。截至2024年3月底,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近400万个,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219.7万家,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1.5万家,有50.2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了商标或通过了农产品质量认证,为乡村产业发展注入活力。二是鼓励农民合作社拓展产加销服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丰富了农民合作社业务范围,明确农民合作社可以开展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等,为农民合作社拓宽经营范围提供了法律保障。农业农村部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由种养业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目前,超过半数的农民合作社实行产加销一体化服务,12.1万家农民合作社创办了加工、流通、销售等实体。三是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指导发布《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带动30个省份建立省级农业品牌目录,将1100余个区域公用品牌纳入省级目录重点培育,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梯次培育的农业品牌目录体系。商务部持续开展农产品网络品牌建设,已开展5批优质农产品认证帮扶,累计培训企业超3000家。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着力提升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水平,推动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拓展产加销服务,带动农户成员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商务部将实施开展第六批优质农产品认证帮扶,扩大“数商兴农”进地方活动覆盖面。
二、关于将农产品的保鲜、储存、运输列入重点支持事项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进一步优化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和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商务部将加快推进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引导农村电商与乡村特色产业协同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来源:中国农村网、农业农村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