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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发布时间:2024-08-25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关系到中国式现代化的成色,也是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9753万人,农民工仍是产业工人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稳住他们的就业,意义重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为进一步促进农民工就业增收明确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就业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有效应对各种压力挑战,尤其是对于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2020年开始施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新成效。2022年,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多措并举稳增长稳就业,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及脱贫人口就业创业。截至2023年底,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达3397万人,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的情况下,我国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但从未来就业形势看,压力仍将存在。同时,随着新兴产业的培育壮大和未来产业的布局建设,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下一步,应围绕高质量完善农民工就业支持体系的目标,从权益保障、就业服务、渠道拓展等方面,强化各类就业政策支持,突出政策协同,形成一套更加完整的农民工就业支持体系网络。
“授人以鱼”和“授人以渔”结合,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保障。“授人以鱼”就是要给农民工实实在在的权益保障和就业服务,让农民工“安心”就业。应着重关注劳动报酬、劳动安全、社会保险、入学入托等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尤其是要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解决农民工的“薪”愁,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授人以渔”就是要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让农民工“舒心”就业。应围绕市场用工需求,为有意愿的农民工开展针对性技能培训,尤其是要根据当前产业发展新变化,开展新职业新业态培训。同时,应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本地人才技能培训,为农民工提供种养殖等各类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在提升农业农村产业发展能力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管理能力的同时,帮助稳定农民工收入水平。
“留下来”和“走出去”结合,拓宽农民工就业创业渠道。要让农民工既充分实现家门口就业,又有效引导外出务工。一方面,要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可积极推广以工代赈,为农民工就近就业增收创造条件。同时,可以围绕当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实际发展特色产业,加快培育与之相匹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根据不同人群特点和需求,开发对应的就业岗位,让老百姓在家门口有活干、有钱挣。另一方面,要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务工。应健全跨区域信息共享和有组织劳务输出机制,深化跨区域劳务协作,加强劳务对接交流合作,建立常态化岗位信息共享和推送机制。同时,要支持各地结合自身优势,培育发展更多优质劳务品牌,带动更多农民工就业增收。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就业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有效应对各种压力挑战,尤其是对于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2020年开始施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新成效。2022年,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多措并举稳增长稳就业,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及脱贫人口就业创业。截至2023年底,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达3397万人,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的情况下,我国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但从未来就业形势看,压力仍将存在。同时,随着新兴产业的培育壮大和未来产业的布局建设,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下一步,应围绕高质量完善农民工就业支持体系的目标,从权益保障、就业服务、渠道拓展等方面,强化各类就业政策支持,突出政策协同,形成一套更加完整的农民工就业支持体系网络。
“授人以鱼”和“授人以渔”结合,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保障。“授人以鱼”就是要给农民工实实在在的权益保障和就业服务,让农民工“安心”就业。应着重关注劳动报酬、劳动安全、社会保险、入学入托等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尤其是要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解决农民工的“薪”愁,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授人以渔”就是要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让农民工“舒心”就业。应围绕市场用工需求,为有意愿的农民工开展针对性技能培训,尤其是要根据当前产业发展新变化,开展新职业新业态培训。同时,应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本地人才技能培训,为农民工提供种养殖等各类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在提升农业农村产业发展能力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管理能力的同时,帮助稳定农民工收入水平。
“留下来”和“走出去”结合,拓宽农民工就业创业渠道。要让农民工既充分实现家门口就业,又有效引导外出务工。一方面,要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可积极推广以工代赈,为农民工就近就业增收创造条件。同时,可以围绕当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实际发展特色产业,加快培育与之相匹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根据不同人群特点和需求,开发对应的就业岗位,让老百姓在家门口有活干、有钱挣。另一方面,要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务工。应健全跨区域信息共享和有组织劳务输出机制,深化跨区域劳务协作,加强劳务对接交流合作,建立常态化岗位信息共享和推送机制。同时,要支持各地结合自身优势,培育发展更多优质劳务品牌,带动更多农民工就业增收。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中国农村杂志社评论员丁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