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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
发布时间:2025-01-10厘清多元主体的“三个边界”,强化农技推广的精准服务。首先要厘清农技推广服务中政府和市场的角色边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作为国家农技推广的重要部分,要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规定的7项公益性职能,保障基础性、战略性、公共性农技服务有效供给,要充分发挥农业技术在保障粮食安全、防范应对重大病虫害、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探索开展公益性推广机构与社会化服务组织融合发展试点,采用互派人员、直接委托、分工协作等多种方式,促进共同发展。对市场化、经营性的农技推广主体进行有效引导和必要管理,建立技术推广服务“有效市场”。比如农业科技服务公司、农业生产资料销售企业等科技社会化服务主体,在鲜活农产品、特色农产品等领域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探索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融合发展或有序退出机制。其次要厘清农技推广服务中各层级的职能边界。从国家到乡镇各个层级的推广机构职能、定位、任务应有所区别,层级越高,越精细、越专业,层级往下,如县乡两级,应该是越偏保障和综合服务。须强化县级农技推广机构力量配置,并根据县域服务需求条件和乡镇农业产业面积规模,推广设置区域服务站,切实做到农技人员回归主业。各县产业技术推广方案要由县级农技推广中心牵头组织国家产业技术体系、各省产业技术体系及农业院所等共同制定,实现“一县一方案”。最后要厘清农技推广服务中全产业链的势能边界。从根源破解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两张皮”的深层次问题,就要进行技术创新与技术推广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组织、吸纳多元推广力量,从常规化技术指导,拓展到新品种新技术应用、产品加工营销等产前产后环节,从熟悉生产技术的“专才”,转变为熟悉产业发展的“通才”,为产业振兴服务。对不同地区应差异化设立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真正将各类农技推广服务主体打造成为创新链的“神经末梢”,建立自下而上的产业科技诉求反馈机制。
突出公共平台的“技术流动”,强化农技推广的服务效能。继续加强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平台建设。近年来,各地建设了一大批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各类农业科技主体在试验示范基地开展试验示范和观摩培训。可以按照有一定面积规模、有综合引领性配套技术、有稳定科技支撑团队、有可持续发展机制的“四有”要求,推进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农民培训融合,将基地打造成为引领区域农业发展的高标准样板。加强农业科技转移服务中心建设。农业农村部建立了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各地也建了一些分中心和各种类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要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加强成果评价,聚焦各类农业科技服务主体需求,汇集更多配套成熟、方便易用的科技成果,更多地面向农业科技服务主体提供服务。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传播媒介,以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为基础,以地方农技推广信息平台为节点,实现简单技术问题“连一连”、复杂技术难题“面对面”的技术服务新方式,为农技推广服务插上信息化的翅膀。要继续加强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建设,开发更多服务各类农业科技服务主体的功能模块,加强精准数据信息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