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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资讯

河南菇民留言省委书记获回复 菌种打假势在必行

发布时间:2017-02-14
近日,河南南阳内乡县一菇民向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当地食用菌菌种市场不法行为,针对留言内容,南阳市委进行了认真调查并予以详细回复。一时间,此事在行业内引起关注及热议。留言及回复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尊教的谢书记:我是内乡县下关镇的人,是一个做菌种的。由于大气候下的香菇市场不好,加上一些原材料和人工成本的提高,我们这个行业已经到了倒闭的边缘。一些不法商贩有了可乘之机,推波逐浪,以次充优,望书记大人在百忙之中,帮帮我们这些奉公守法的弱小群体,切实维护好我们这些做菌种的和菇农的切身利益,规范菌种市场。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7年1月22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内乡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内乡县农业局成立领导小组,进驻七板夏三乡镇,通过明察暗访、拉网式摸排检查等方式现将情况向你反馈如下:目前,内乡县共有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单位23家,全部分布在七板夏三乡镇。其中生产单位(个人)11家,持有《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10家;1家生产单位自产自用,没有办理《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该单位由于其他行为违反了工商管理规定,正在被工商管理部门调查。12家经营单位(个人)均未办理《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根据《种子法》第二十条“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第二十七条“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和《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从事菌种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仅从事栽培种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不办理《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但经营者要具备菌种的相关知识,具有相应的菌种贮藏设备和场所,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内乡县1家自产自用的食用菌菌种生产单位,12家仅经营栽培种的食用菌菌种经营单位(个人),按规定不需要办理《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根据食用菌菌种市场专项整治情况分析,目前,内乡县市场上的食用菌菌种主要存在种子标签标注不规范;生产经营食用菌菌种未到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生产经营食用菌菌种未按规定建立生产经营档案或生产经营档案不全等问题。通过组织召开食用菌菌种管理工作会议;全县种子生产经营单位集体约谈会议;制定2017年食用菌菌种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宣传材料,营造菌种打假氛围;组织开展食用菌菌种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以此确保菌种质量、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菌种打假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菌种打假工作力度,努力维护好食用菌菌种市场秩序,确保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保障食用菌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