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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宅基地涉嫌违规?最重要的是及早申报改正

发布时间:2017-11-22

对于农民来说,最重要的两样东西就是宅子和土地了。 近年来开展的土地确权工作给农民们吃下了“定心丸”,但是有很多农民不了解相关法律,存在违规行为,比如: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农用地私建住房等,对于这几种违规宅基地,村集体有权做出收回或拆除处理,但如果及时通过合法渠道申报改正,还是能够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

一户多宅

我国农村一直实行“一户一宅”制度,目前,对于农村“一户多宅”的情况首选是不予确权,此外多占宅基地还随时可能受到村集体收回的处理。

但实际上,这几种“一户多宅”的情况,宅基地不会被收回处理↓↓

①如果家庭成员满足分户条件,经过村集体分户,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一户多宅”的状态,从而合法使用宅基地,并申请宅基地确权。

②经继承获得宅基地造成“一户多宅”

宅基地属于村集体财产,宅基地上的房屋才属于农民的个人财产。准确来说,经继承获得的并不是宅基地而是宅基地上的房屋,这种情况不会面临收回,但部分地区会收取使用费,具体处理方式请尽早咨询村集体。

③闲置宅基地申请开展农家乐

农业部曾下发文件《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提出:“农家乐”可通过多种通道获取土地,闲置宅基地整理结余的建设用地可用于休闲农业。

所以,如果你对农家乐感兴趣,不妨利用闲置的宅基地增加收入。

除了上述几种情况,无任何理由违规“一户多宅”村集体有权强制拆除、收回,但部分地区会采用收取使用费给予使用权,或宅基地复耕、有偿退出等方式收回宅基地。总之,一定要尽早询问村集体并积极沟通。

面积超标的宅基地

对于宅基地面积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但各省市、各区县一定是有相应标准的。经过土地确权,私自多占多得的宅基地一目了然,对这种违规行为,各地处理方式不同,有些地方予以拆除处理,而有些地方则对超占面积收取使用费。

具体费用也没有统一标准,以贵州省部分地区为例,收费标准为:超过规定用地面积标准的宅基地,超出部分按每平方米每年0.5元至5元计费。

农用地私建住房

准确来说,这种情况属于私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这种情况基本上都是“即建即拆”,但如果此处“住宅”是家里唯一的房屋,可暂不予拆除。这种情况下,一定要趁拆除前抓紧向村集体或镇政府申请“农用地转用审批”,以便获得合法的宅基地!(来源:第一农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