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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这3类房屋或将被收回
发布时间:2017-12-21现如今“空心化”依旧是目前我国农村的一种常态,“空心化”导致农村土地、宅基地被闲置,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近年来,我国为了解决农村地区房屋土地资源浪费的现象,出台了一系列新政,加强农村闲置土地及闲置房屋的利用率。据了解,根据农村土地政策的新变化,以下三类房屋将被收回。
可能被收回的三大类房屋
第一类,严禁不合法的房屋买卖交易或者申请过程,如果有人违法违规将农村房屋或者宅基地转接或售卖给城镇户口的居民、将自己买卖得来的宅基地采取违规操作,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申请和搭建的房屋,这样的将有可能被收回。
例如:
1.家庭成员又组建了新的家庭,另申请了别的宅基地。
2.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宅基地超过一处以上的。
3.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时候没有登记的家庭成员。
4.将户口迁走的人,已经不是本村的成员。
5.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6.村集体以外的人员(如城镇居民)购买的本村宅基地或建房,在确权时,合同当属无效。
7.农民在农田上建房,而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
第二类,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务工与落户,一部分人手里还握着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却不对自己所有的房屋进行修整、维护、翻新建筑,如果出现房屋破损或严重坍塌的现象,坍塌时间两年之后没有修复的,村集体要给予回收。
例如: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第三类,如果农村房屋持有人过世,他的房产没有人来继承时,这样的房屋也属于被收回的范围。
以上就是可能被收回的三大类房屋。大家一定要依据政策规定用地和建房,才能享受土地升值所带来的红利。(来源:第一农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