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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海南:“五带动全覆盖”确保农业产业扶贫见实效

发布时间:2018-06-12
  为推动农业产业精准帮扶,海南日前在全省推行由企业、共享农庄、合作社、家庭农场、致富能人带动,覆盖带动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五带动全覆盖”模式,切实解决农业产业扶贫散种散养、产业单一、“一送了之”等突出问题,确保组织化产业帮扶全覆盖,提高产业扶贫实效,让每个贫困户都有稳定的增收产业。
    海南省农业厅、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近日发出的《关于推行农业产业扶贫“五带动全覆盖”模式促进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的通知》。《通知》要求,农业产政策一是要精准落地,不要搞“大水漫灌”。定点帮扶单位要结合部门资源优势,推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提供“一户一策”指导。
    二是产业布局要“短、中、长”结合,不要局限于单一发展短期或长期产业。大力发展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既要发展冬季瓜菜、特色畜禽、花卉药材等当年能见效的“短平快”产业,也要发展设施农业、品牌农业、智慧农业等长期稳定增收产业,实现先脱贫、后致富。
    三是措施要因人因能,不要随心所欲、搞“一刀切”。对有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要对症帮扶,特别是对低保户,不要“一兜了之”,对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要精准实施产业帮扶,激发内生动力。
    四是业态要一二三产融合,不要局限于种养业。推进特色畜禽、热带作物、果蔬、南药等“产加销”全产业链建设,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生产性服务业等多种业态,开发就业岗位,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
    五是模式要实现组织化帮扶全覆盖,不要散种散养。贫困户负责提供土地、开展生产、提供产品,经营主体负责提供种苗、技术服务、收购产品,形成“一镇一业多主体”“一村一品一主体”的发展格局。
    六是组织要抱团合作,不要单打独斗。推动五类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推广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贫困户、党支部+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贫困户等“村社合一、社企合一”帮扶模式,确保贫困户年人均收益(分红)不低于投入资金的10%,收益(分红)年限不少于5年。
    七是管理要规范有序,不要松散无为。把企业、共享农庄、合作社、家庭农场、致富能人分别带动贫困户不少于100户、80户、60户、40户、20户,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共享农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致富能人评定和享受优惠政策的前置条件。
    此外,《通知》还明确,农业产业扶贫资金要捆绑使用,不要直接打入贫困户账户;技术要到村到户,不要有空白盲点;产业扶贫信息要真实可用,不要零散无据;建立产业扶贫台账,打造产业扶贫信息平台,推进产业扶贫信息管理规范化、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