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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商务部等10部门:多渠道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营销渠道

发布时间:2019-02-13
    为多渠道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营销渠道,助力脱贫攻坚,商务部等10部门制定了《多渠道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营销渠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完善贫困地区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进一步提高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率。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贫困村,推动实现建制村直接通邮,提升网点电商服务功能。
    《方案》明确,到2020年,贫困地区农产品营销渠道不断拓宽,农产品产销对接更加紧密、稳定,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和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逐步完善,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得到增强,服务脱贫攻坚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方案》提出,因地制宜,科学谋划。根据不同地区农产品品种结构、生产布局、产出能力等生产性因素,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等区位性因素,初加工、储藏和运输设施等流通性因素,市场需求规模、消费品种结构、购买力水平等消费因素,选择适销产品与各类流通、加工和消费渠道进行对接。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企业、机构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资源,协同发力,不断增强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营销渠道的工作合力,构建大扶贫格局。精准施策,提高质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着力提高贫困户收入和获得感,找准扶持对象,精准安排对接项目,提高帮扶质量,做到扶真贫、真扶贫,脱真贫、真脱贫。
    《方案》指出,推动流通企业与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农产品流通企业深入贫困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与具备农业产业发展基础的贫困县(乡、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发挥市场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农产品产销对接方式,支持对贫困户增收有带动作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培育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引导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支持和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企业和农产品电商企业设立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档、专柜和电商扶贫频道。发挥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机制的作用,帮助贫困地区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有条件的地区应建立扶贫产品集体商标的注册、管理制度,加强对扶贫产品的宣传和推广,推动扶贫产品销售。
    《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活动。推广以购代捐的扶贫模式,推动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交易市场等从贫困地区直接采购农产品。教育部门要在质量安全可控的前提下,鼓励高校加大面向贫困地区采购农产品的力度,使其成为高校食堂原材料采购的重要渠道;指导推动高校食堂开设精准扶贫窗口。卫生健康部门要推动医院等场所开设扶贫产品专柜,加大宣传和销售力度,推动符合采购要求的贫困地区产品进医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发动机关食堂与贫困地区建立全方位采购通道关系,建立机关后勤采购基地;组织贫困地区产品进机关、进家庭、进直属宾馆招待所等经营性场所;各省(区、市)驻京办事处可结合实际开设扶贫展厅展销本地区扶贫产品。商务部门在组织各类产销对接活动时,会同教育、卫生健康、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组织学校、医院、机关参与对接。
    《方案》提出,完善贫困地区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进一步提高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率。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贫困村,推动实现建制村直接通邮,提升网点电商服务功能。加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对贫困地区农村邮政、快递等物流配送设施的支持力度,完善协同发展机制。推动供销、邮政、快递、交通运输企业在农村地区扩展合作范围、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逐步建立互利共赢、服务规范的合作机制,探索开展农村渠道共建、设施共享、业务代理合作。
    《方案》明确,加强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冷链设施建设。根据贫困地区产品特点,建设适度规模的产地型冷库、预冷库、移动预冷库、具有冷藏功能的产地加工集配中心等冷链设施,提升预冷和储藏保鲜能力,补齐“最先一公里”冷链物流短板,延长农产品货架期,提高错峰销售能力。配备标准化的清洗、烘干、分级、包装等商品化处理设施,提升农产品初加工和产销对接能力,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