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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俊:新中国70 年农业农村发展与制度变迁
发布时间:2019-10-19文 / 韩俊(中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领导亿万农民谱写了农村改革发展的壮丽篇章。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为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提供了有力支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乡村是一个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必须坚持不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新中国70 年农村发展成就辉煌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立足国情农情,尊重基层实践创造,领导亿万农民群众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道路上阔步前进,成功探索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
(一)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不断跃上新台阶,成功解决了近14 亿人口的吃饭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始终把解决好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根本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粮食总产量从1949 年的11318 万吨增加到2018 年的65789 万吨,增长了4.81 倍,年均增长2.58%,远高于同期世界粮食平均增速。在人口增长了1.57 倍的情况下,人均粮食占有量从1949 年的209 公斤增长到2018 年的472 公斤,增长了1.26 倍。肉、蛋、菜、果、鱼等重要农产品产量稳居世界第一,2018 年畜产品人均占有量达到61 公斤,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禽蛋人均占有量22.4 公斤,超过发达国家水平。中国农业已彻底告别了长期短缺的历史,用占世界9%的耕地解决了世界近20%人口的吃饭问题,这是个了不起的成就。我们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牢牢把饭碗端在自己的手中,为世界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农业结构逐步优化,极大提升了我国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一段时期,为解决吃饱饭问题,我们注重粮食生产,强调“以粮为纲”,形成了单一型农业产业结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由以粮食生产为主的种植业经济向多种经营和农、林、牧、渔业全面发展转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从农业内部结构看,种植业产值占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从1978 年的80% 下降到2018 年的53%、林业从3.4%提高到4.6%、畜牧业从15%提高到26.8%、渔业从1.6%提高到10.6%。从农业区域布局看,主产区优势逐渐彰显,形成了多个主产区和产业带:长江流域和东北三省水稻面积占全国的62%,冀鲁豫小麦面积占全国的46%,东北玉米占全国的32.8%,西北内陆棉花面积占全国的70.3%,西北地区和渤海湾两大苹果产业带的面积和产量均占全国的80%以上,全国十三个粮食主产省粮食产量占全国的70%、提供商品粮占全国的80%以上。从农业产业链拓展延伸看,2017 年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2.2 ∶ 1,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超过65%,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营业收入超过7400 亿元,全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9.4 万亿元,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2500 亿元。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农业转型升级进展明显,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三)农业物质装备技术条件极大改善,根本改变了千百年来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组织广大农民兴修水利、平整农田、改良土壤,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物质支撑。农田水利条件显著改善,据水利部统计,2018 年我国耕地灌溉面积10.2 亿亩,比1952 年增长2.4 倍,年均增长1.9%。持续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和农业综合开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国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6.4 亿亩,完成9.7 亿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一大批中低产田改造成了旱能灌、涝能排、田成方、路成行、渠相连、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大大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全国农机总动力由1952 年的18 万千瓦提高至2018 年的10 亿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7%,其中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80%,农民逐步从传统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高强度农业生产劳动中解放出来。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显著提升,2018 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8.3%,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超过96%。随着现代农业技术的快速普及和运用,农业生产方式深刻转变,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
(四)农村基础设施显著改观,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逐年加大农民最急需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力改善农村交通、饮水安全、电力等基础设施条件,农村面貌大为改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连续推出一系列扶持农村发展的战略举措,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了一大批美丽宜居的现代化乡村。据测算,2018 年,全国农村地区有99.9%的农户所在自然村通公路、99.9%的农户所在自然村通电、99.7%的农户所在自然村通电话、98.1%的农户所在自然村能接收有线电视信号、95.7%的农户所在自然村已通宽带。与此同时,以垃圾处理、污水治理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速,农民生活和居住条件大为改善。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5.8 平方米,农村地区65.3%的农户所在自然村饮用水经过集中净化处理,49.3%的农民做饭取暖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83.6%的农户所在自然村垃圾集中处理,53.5%的行政村完成或部分完成集中改厕,许多村庄配上了垃圾桶,修建了排水沟,基本实现了垃圾统一收集、污水有序排放,告别了“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时代。
(五)农村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大力推进农村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事业建设,带领亿万农民为创造美好生活不懈奋斗。经过70 年的努力,农村教育发展彻底扫除了农村青壮年文盲,基本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农村人口素质全面提升;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彻底改变了农村缺医少药、瘟疫肆虐、死亡率高的状况,农民健康水平和人均寿命大幅提高;农村社会保障经历了从无到有、标准逐步提高的发展历程,基本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扶的社会保障总体目标。截至2016 年年末,98.6%的乡镇有图书馆、文化站,96.5%的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98%的乡镇有小学,81.9%的村有卫生室。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24 亿人,其中农村居民占比95%,实际领取待遇人数达到1.6 亿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覆盖13.5 亿人,大病保险覆盖10.5 亿人;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超过4300元/ 人·年,农村社会制度的兜底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农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不断满足着亿万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六)农民生活水平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出了关键一步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带领广大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农民生活有了很大改善。进入21 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收入持续增加,生产生活条件极大改善。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49 年的44 元增加到1978 年的134 元,2018 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617 元,扣除物价因素,改革开放以来实际增长了108 倍多,增速连续9 年超过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比由最高年份的3.33 ∶ 1 下降到2.69 ∶ 1。农村消费支出在改革开放后由116 元增至2018 年的12124元,恩格尔系数从67.7%降至30.1%,新中国成立初收入支出主要用于基本生活保障和购买生产资料,现在衣食住行用全面改善。彩电、冰箱等家用电器基本普及,约1/ 3 的家庭有了电脑,成年人基本上人人有手机。
(七)农村扶贫事业取得巨大成就,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减贫之路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始终把解决贫困问题放在重要位置,从救济式扶贫到开发式扶贫再到精准扶贫,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扶贫开发道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升到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高度,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行决策部署,出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全面打响了脱贫攻坚战,取得了世界瞩目的减贫成就。在贫困标准不断提高的情况下,1978—2018 年,我国贫困人口由2.5 亿人减至1660 万人,贫困发生率由30.7%降至1.7%,80%的贫困村实现脱贫,超过50%的贫困县摘帽,贫困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高,贫困地区面貌明显改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添足了成色,为共同富裕打好了基础,为全球减贫事业贡献了中国方案。
(八)城乡关系发生深刻变革,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格局正在形成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产业基础十分薄弱,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较高的比重。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在城乡之间加快流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城乡产业结构、就业结构等也随之发生深刻变化。从工农、城乡关系的新要求出发,我们党持续推动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乡关系发生了深刻变革。从产业结构看,1952年,农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为50.5%;到2018 年,第一产业占GDP 的比重下降到7.2%,第二、三产业占比则分别上升到40.7%、52.2%。从就业结构看,1949 年我国人口的城镇化水平仅为10.6%,乡村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88%;改革开放后,我国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城乡劳动力实现了大规模转移就业,农民工数量由改革开放初期不到200 万人迅速增加到2018 年的2.88 亿人,第一、二、三产业的就业比重分别为26.1%、27.6%、46.3%,每年有约1000 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018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9.58%。总体上看,经过新中国70 年的发展,城乡发展差距逐渐缩小,城乡结构进一步优化,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城市和乡村携手并进、深度融合的发展格局正在形成。、
二、符合我国国情农情的农村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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