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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有什么主要内容及突出特点?
发布时间:2023-12-11
农业农村部牵头修订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以下简称《通则》)已于去年10月1日起实施,来看看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负责人就《通则》进行的解读。
问:请您介绍一下修订《通则》的背景?
答: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有效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必须有科学适宜的标准作支撑。2014年,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共同努力下,制定并发布了《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GB/T30600-2014,以下简称原《通则》),对指导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部署,随着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迫切要求根据新的形势需要,加快修订原《通则》。
2019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要求统一建设标准,加快修订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2021年,《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国务院批复实施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修订原《通则》的要求,加快构建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实现“到2030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12亿亩,改造提升2.8亿亩,稳定保障1.2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的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农业农村部密切配合,启动了对原《通则》的修订工作。
问:《通则》的主要内容和突出特点是什么?
答:《通则》全文共8章105条,分别规定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建设区域等内容。《通则》设6个附录,3个规范性附录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体系、各区域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要求、高标准农田地力提升工程体系等技术性指标,3个资料性附录明确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分区域,列出了高标准农田地力参考值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参考值。
《通则》的突出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突出因地制宜,明确了不同建设区域的建设标准。与《规划》充分衔接,将全国划分为七个区域,分区域制定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农田地力标准参考值,充分强调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因地制宜。
二是突出目标导向,明确了分省粮食产能指标。充分凸显高标准农田建设目的,分省明确高标准农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指标,力争到2030年建成12亿亩高标准农田,加上改造提升已建的高标准农田,能够稳定保障1.2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
三是统筹设施建设与地力提升,细化完善了地力提升相关内容。在修订设施建设指标的同时,着重补充完善了地力提升相关指标,为各地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建设提供有效技术参考。
四是突出科学适用,提升了标准可操作性。将建设内容明确分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两大板块,每一板块详细划分具体工程类别,每一类别详细制定建设标准,确保地方开展各类工程建设都能有所参照。
问:《通则》与《规划》是如何衔接的?
答:2021年8月,经国务院批复,《规划》正式发布实施。《规划》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总体目标、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建设分区和建设任务、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效益分析、实施保障等,是指导各地科学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通则》以《规划》为引领,充分考虑两者的有效衔接关系。
一是深入贯彻《规划》提出的七项工作原则。《规划》提出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的七项工作原则: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科学布局、突出重点,建改并举、注重质量,绿色生态、土壤健康,分类施策、综合配套,建管并重、良性运行,依法严管、良田粮用。作为与《规划》协调配套的技术性标准,《通则》明确了规划引领、因地制宜、数量质量并重、绿色生态、多元参与和建管并重六项原则,两个文件高度契合。如《通则》分区域分省给出了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应达到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参考值,与依法严管、良田粮用原则宗旨完全吻合。
二是适应《规划》提出的建设目标。《规划》明确,到2025年累计建成10.75亿亩并改造提升1.05亿亩、2030年累计建成12亿亩并改造提升2.8亿亩高标准农田;到2035年,全国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可以看出,今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将新建与改造提升并重。为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实用性,《通则》适用范围从原来的“适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活动”更改为“适用于高标准农田新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