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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全国人大法工委解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发布时间:2024-07-22


日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该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集体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农村的重要实现形式。但不少地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着组织机构不健全、运行机制不完善、监督和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以致没能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健全相应的法律制度,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奠定良好法治基础的重大举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马正平说。


体现四方面重要意义


“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有利于以立法的方式促进宪法实施,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果,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于巩固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对于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意义。”马正平指出,此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具有四方面重要意义:


一是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宪法的规定,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维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落实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组织保障。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的同时,强调要充分发挥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作用,为进一步巩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有利于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共同富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时代实现共同富裕,最艰巨的任务是如何更快地提高广大农民的富裕程度,这同样离不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义务和成员确认规则,规范农村集体财产的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财产权益,有利于推动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形成既体现集体组织优越性又调动农民个体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有利于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农民共同富裕。


三是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有利于为健全农村治理体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支撑和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主体。随着城镇化推进和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农民对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的需求会不断增加,在当前公共财政还难以全面覆盖农村的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是支持农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发展的有益补充。通过立法,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支持。同时,从法律制度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健全其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利于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被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的现象,有利于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四是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对宪法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宪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集体经济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定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民法典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特别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贯彻宪法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规定、原则和精神,突出体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重要主体的属性特征,合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管理,促进宪法实施。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也具体落实了民法典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特别法人的规定,有利于民法典的贯彻落实。


包含七大主要内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共八章,依次为总则、成员、组织登记、组织机构、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扶持措施、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附则,共六十七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组织原则、职能职责、特别法人地位、监管部门等。


二是吸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参考司法实践和地方立法,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定义、确认、退出及丧失规则,同时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义务。


三是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登记、合并、分立等事项。


四是规范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监事会的组成、职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等,从法律制度上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治理机制,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顺畅,实现民主管理、民主决策。


五是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明确了集体财产的主要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践经验,确定了对集体资源性财产、经营性财产、非经营性财产分别依法进行管理的原则,确定了集体收益分配的原则和顺序,明确集体经营性财产的收益权可以量化到成员,作为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还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途径,建立财务会计、财务公开、财务报告制度及审计监督等作了规定。


六是规定了扶持措施。从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才支持等方面,对扶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政策措施作了原则规定。


七是明确了争议解决机制和法律责任。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争议的解决途径,明确了成员撤销诉讼制度,建立了成员代位诉讼制度,规定了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亮点:规范成员确认等成员身份权益保护问题